云南基层河长制考核工作报告

时间:2024年10月02日 来源:

河长制和湖长制是一种保护水资源的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改善河湖水质和环境,确保河湖生态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而设立的一种制度。实施河长制和湖长制的目的在于强化有相关部门对水域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加强河湖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通过设立河长、湖长和相关监督机构,实现对水域资源的全面管理和保护,推动水环境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效。河长和湖长作为水域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需要加强对水质、生态环境、水量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推动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水资源合理利用工作。河长制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云南基层河长制考核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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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湖泊水质改善:通过对各条河流湖泊的综合治理和排污管道的整治,我们取得了的成效。许多曾经污染严重的水域,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水质已经大幅度改善,环境得到了有效修复。河岸生态修复:我们注重对河岸带的生态修复和植被保护工作,通过植树造林和人工护岸等措施,增强了河岸带的抗洪能力和生态功能,为河流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我市在河长制考核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通过责任人的积极努力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我们成功完成了各项考核指标,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量。怒江州农村河长制考核工作方案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传达了国家重视环保,强化责任的鲜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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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还好在担任河长的都是属地一把手。这样就使得对河道的治理变成了党委的任务,谁都不会轻易去触碰这条红线。否则就等于逆了党委书记的龙鳞,在太岁头上动土,党委书记自然不会轻饶。这对于官僚体系和社会上那些阻碍河道治理的势力来说是一个警示,使他们会忌惮相关部门的执法,进而收敛自己的行为。各部门的管理边界在河长制下就会变得相对模糊,一改过去部门相互扯皮拉筋状态,共同向同级河长负责,联合行动、联动执法。这样可以很好地应对新出现的和变化了的治理事务。

报告内容: 1.河湖健康调查监测。介绍专项勘察、专项调查和专项监测方案,并详细说明各评价指标的数据来源。采用图表结合的方式,说明专项监测方案的监测点位和监测断面布置方案,并解释监测点位的代表性。说明专项监测的频次和监测时间。解释专项监测所采用的设备和方法。以表格的形式提供专项监测指标的监测结果。分析各评价指标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可靠性和客观性。2.按照规定的评价方法和标准,详细说明每个指标的计算过程和得分结果,以此形成评价河段或湖泊区域的健康状况及准则层的得分结果,得出河湖的健康状况得分,从而得出综合评价结论。3.河湖的健康问题分析与保护对策。根据各项指标和标准层次以及综合评分情况,说明河湖的整体特征和不健康的主要表现;对于定期进行评价的河湖,结合之前的评价结果,说明变化的趋势;分析河湖不健康的主要压力,提出持续改进的建议,以及关于河湖健康保护和修复目标的建议方案。河长制工作存在哪些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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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中有一些问题需要关注。首先,由于河流的流域面积很大,河长需要管理许多河道和河岸,这给河长的工作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科学原则的基本要点包括:评价指标设定必须合理,既能体现普遍适用性,又能反映区域差异性;评价方法和程序必须正确无误;基础数据必须来自客观真实的来源;评价结果必须准确地反映河湖的健康状况。实用主义原则:评价指标的体系符合我国的国情和水情、河湖管理的实际情况,评价成果能够帮助公众了解河湖真实的健康状况。操作性原则:对于评价所需的基础数据来说,应该容易获取并且可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具有开放性,既可以对河湖的整体健康进行综合评价,也可以对河湖的“盆”、水质、生物、社会服务功能或者其中的某些指标进行单项评价。除了必选指标外,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备选指标或者自行选择指标。河长制优点很多,比如可以从更高层面协调各个行业和机构,主管领导下令后,效率也很有保障。云南基层河长制考核工作报告

河长制不是水利系统里的,水利系统只是河长制中的一部分。云南基层河长制考核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效率,积极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和人们参与力量,及时掌握我镇水域脏、乱、差现象,切实推进全镇“河长制工作实施”,特制定本制度。(一)、镇、村河长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均需在河长公示牌上公布,一旦联系河道被投诉举报必须受理,河长需要及时到现场,听取举报人意见,进行实地探勘调查,并及时交办有关部门立即解决处置;不能现场立即处置的,要以督办函形式转交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查处,并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确保整改到位。(二)、鼓励实名举报下列违法行为:(1)排污单位偷排、直排废水;(2)随意倾倒泥浆等建筑垃圾;(3)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或私设暗管排污;(4)河道周边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5)河道周边存在涉水违法(构)建筑物;(6)河岸垃圾乱堆放,未有效集中处置等。三)、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电话举报或来人举报等方式,需同时提供被举报河道的名称、地址(或违法事实发生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基本违法事实(或违规现象),必要时要配合河长及有关人员调查取证或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云南基层河长制考核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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