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域水资源论证评估
在调查分析论证范围内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水资源规划等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取水水量、水质、取退水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证评价,分析论证建设项目取水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靠性,以及建设项目取、退水对水环境和周边各方面的影响,提出水资源保护的措施与建议。1、分析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提出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对项目取水和用水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提出节水潜力和措施;3、对拟用水源进行可供水量分析,分析论证项目取水的可行性、可靠性;4、对拟取用水的水质进行评价,分析其水质作为项目用水的适应性;5、论证项目取、退水对区域水资源、其他用水户和当地水环境的影响,提出水资源保护措施。在建设项目中进行水资源论证显得尤为重要。呈贡区域水资源论证评估

水资源规划是为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旱灾害,维护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总体措施与安排,它是一切水事活动的基础,是今后一个时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我国制定和颁布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基本依据,水资源规划也应当作为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基本依据。需要注意的是,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水资源配置方案是依据其编制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测的需水量制定的,在进行规划水资源论证时,规划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可能已发生了变化,用水水平和用水效率也可能发生变化。因此,需要对相关规划进行深入分析。呈贡区域水资源论证评估取水工程布局是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重点内容,也是一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难点。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下列情况可适用简易程序,填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一)利用已有机井年取水量在1万立方米以下的;(二)已有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利用原有机井新增年许可水量1万立方米以下的;(三)建筑施工期临时取用地下水年取水量低于5万立方米的。
水资源论证,它是一种技术性论证报告,主要是为取水制度服务的。它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国家以及当地水利水电发展规划、水功能区管理要求,采用水文比拟法对已有的数据进行年径流计算、设计径流月分配等,对建设项目取用水的合理性、可靠性与可行性,取水与退水对周边水资源状况及其它取水户的影响进行分析论证。水资源论证范围:一、按照行业分类按照行业不同,水资源论证分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区域水资源论证和规划水资源论证3种。二、按照取水方式分类按照项目取水方式的不同,水资源论证分为地表水水资源论证(水源为水库、河流、自来水公司)和地下水水资源论证(地下取水)两种。报告书编制实际收费,可以在由本核算方法计算所得的数额上下浮动,但上下浮动范围不应超过15%;

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的形势下,一些水资源匮乏的地区盲目建设大都市和城市群,盲目发展高耗水、高污染产业和高耗水种植业,导致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一些地方在经历了经济的超高速发展之后,由于水资源过渡开发利用,不产生了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还使经济的持续发展失去了基础和动力。因此不对单个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需求进行论证,而且需要对整体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需求进行控制,保障经济产业布局对水资源供给能力的总体需求,强化水资源宏观控制措施,从规划阶段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有效防止、减少或消除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累积影响。水资源论证,是一种技术性论证报告,主要是为取水制度服务的。西双版纳区域水资源论证导则
我们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呈贡区域水资源论证评估
根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的定义为:「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统筹考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协调河道内与河道外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可供河道外—次性利用的大水量(不包括回归水重复利用量)。」细则同时指出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应按流域水系进行分析计算。大江大河及其支流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采用倒扣计算法,即从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中扣除非汛期河道内小生态环境用水量和生产用水量,以及汛期难于控制利用的洪水量。对独流入海及长江、珠江上游部分支流,通过对现有工程和规划工程供水能力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分析,估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在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中,经常遇到要按区域计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问题。按区域计算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问题有其复杂性,如果考虑境内地表水可利用水量,得出的结果往往偏离实际情况,容易引起误导。呈贡区域水资源论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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